索引號: | 675490773/2023-00307 | 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黨政辦公室 | 文號: | 連開委辦〔2023〕35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發布日期: | 2023-09-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青口鹽場:
現將《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9月8日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審計署對全國18個省(市)開展的占補平衡相關資金審計整改工作要求,按照自然資源部、省政府、市政府關于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部署,進一步規范全區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管理,切實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系統梳理、全面規范全區耕地占補平衡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堅持問題整治與制度完善并重,堅持整治任務落實與審計指出問題整治聯動,抓住要害、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切實以“長牙齒”的硬措施嚴肅糾正耕地占補平衡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更加有效落實。
二、目標任務
根據《連云港市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方案》,扎實做好全區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各街道、青口鹽場、區各有關部門要重點圍繞以下6個方面問題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占而不補問題
排查范圍:已經實施的占用耕地的建設用地項目,重點是2019年以來實施項目。
排查問題:違法建設占用耕地,未按規定落實補充耕地任務;臨時用地占用耕地,期滿后未歸還或復墾不到位;其他占而不補問題。
整治措施:采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違法建設占用耕地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執行違法用地查處規定要求,認真落實非農建設違法占用耕地處置到位前,先行凍結儲備補充耕地指標的規定,依法依規嚴肅整治處置,及時消除違法狀態,確需補辦用地手續的,必須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手續。臨時用地占用耕地期滿后,及時恢復種植條件,超出復墾期限未完成土地復墾的,按違法占地依法查處。堅決杜絕違法違規批準、未補先占、占而不補問題。
(二)補而不實問題
排查范圍:2019年以來報備入庫(江蘇省農村土地監測監管系統和全國耕地占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中報備入庫,下同)和儲備庫中尚未核銷出庫(全國耕地占補平衡動態監管系統中尚未核銷出庫,下同)的補充耕地項目,以及已經實施或者正在實施尚未報備入庫(經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發文立項但尚未報備入庫,下同)的補充耕地項目。
排查問題:將園地、林地等非耕地地類或存量耕地直接認定為新增耕地;未實施實質性土地整治工程包裝補充耕地項目獲得不當收益;通過舉證照片弄虛作假等手段將現狀不符合要求地塊欺騙報備入庫;其他虛假立項、虛假實施、虛假驗收造成的補充耕地數量不實問題。
整治措施:對補充耕地項目立項、實施、驗收、報備環節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追繳相關主體不當收益,對虛假新增耕地相應核減補充耕地指標。對違規出具驗收核定意見、審核把關不嚴和工作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公職人員在項目管理中設租尋租、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的,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落實補充耕地全程監管機制要求,健全縣級初審、市級審核、省級復核的新增耕地核實認定程序,形成嚴把數量質量復核認定關口的機制。
(三)補充耕地質量不高問題
排查范圍:2019年以來報備入庫和儲備庫中尚未核銷出庫的補充耕地項目,以及已經實施或者正在實施尚未報備入庫的補充耕地項目。
排查問題:補充耕地先入庫后復核,入庫低劣耕地;補充耕地質量虛假,無依據擅自調整耕地質量等別,虛增糧食產能;違規在生態保護紅線和25度以上陡坡等生態脆弱區域實施補充耕地;補充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閑置撂荒等后期管護不力問題;其他補充耕地質量不高問題。
整治措施:對違規驗收報備、把關不嚴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虛報耕地質量等別、虛增糧食產能的,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問題,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追繳相關主體不當收益,并采取補改結合、提升質量等方式盡快補足質量,無法補足的核減相應補充耕地指標。對違規開墾、補充耕地位于難以長期穩定利用區域的,逐步有序退出,核減相應補充耕地指標。對補充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改變用途的,穩妥有序推進復耕,確實難以恢復的核減相應補充耕地指標;對補充耕地閑置撂荒的,及時組織耕種、落實整治;對公職人員在項目管理中設租尋租、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的,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落實全程監管機制要求,加強立項實施驗收管理,改進補充耕地項目管理方式,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建立嚴把補充耕地質量驗收關口、加強后期管護利用機制。
(四)補充耕地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排查范圍:2019年以來地方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情況,重點是落實補充耕地主體責任和規范實施補充耕地工作情況。
排查問題:落實補充耕地主體責任不到位,大占耕地搞開發,由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異化為異地平衡為主,補充耕地通過異地購買指標“一買了之”;在指標利益驅動下不顧資源條件違規造地、大肆售賣補充耕地指標,“專業賣地”;其他落實主體責任走偏走樣問題。
整治措施:圍繞壓實地方補充耕地主體責任,嚴格管控異地補充規模,明確限定異地補充項目范圍和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糾治“一買了之”和“專業賣地”問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強化以補定占,加強規劃約束和計劃管控,建立立足縣域內自行挖潛補充的倒逼約束機制。加強補充耕地主體責任落實監督,嚴肅查處落實黨中央關于耕地占補平衡工作重大決策部署不力背后的責任和作風問題。
(五)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混亂問題
排查范圍:2019年以來完成的補充耕地指標調劑。
排查問題:社會資本方充當“指標掮客”,通過公職人員獲取內幕消息,倒賣補充耕地指標空手套利;公職人員參與民營企業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及指標交易獲取不當利益;地方政府和公職人員依托權力設租尋租問題;其他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混亂問題。
整治措施:嚴肅查處內外勾結損公肥私、蓄意倒賣補充耕地指標等侵害國家利益問題;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依規依紀依法查處。
(六)補充耕地資金管理混亂、擠占挪用問題
排查范圍:2019年以來完成的補充耕地指標調劑收入和收取的耕地開墾費。
排查問題:未制定或未執行調劑指標交易指導價格,未按要求建立統一交易平臺或者未在平臺交易,未出臺補充耕地指標調劑資金管理辦法,補充耕地指標調劑資金脫離預算管理“體外運行”“胡支亂花”;耕地開墾費未??钣糜谘a充耕地;其他補充耕地資金管理問題。
整治措施:嚴肅查處糾正違反財經紀律、資金管理使用混亂問題,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規范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建立指標調劑平臺,完善調劑程序,合理制定調劑價格,實行公開透明規范調劑,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主動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完善補充耕地資金管理制度,報請管委會規范政府和國有平臺企業資金管理使用,確保補充耕地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為期一年,按照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市縣自查自糾、省級督促核查、部級抽查督導”的方式和步驟開展,各街道、青口鹽場擔負整治工作主體責任,從嚴落實整治任務,定期報告整治進展;資源分局負責組織推進我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促檢查,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為摸排情況、集中整治、鞏固提升三個階段。緊扣目標任務,把握各階段時間節點,壓茬推進,堅持即查即改、查改同步,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一)摸排情況階段(2023年9月10日前)
對照部省市整治方案要求,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我區專項整治方案。要查明問題底數、列出問題清單、界定問題類型,明確整治措施、時間期限和責任人,形成問題與整治臺賬,實行“清單制+銷號制”管理。摸排過程中要做到邊查邊改,即知即改。對審計指出的問題要從嚴糾治、盡快銷號。
資源分局會同各街道、青口鹽場要全面摸排查清各類問題底數,找準問題癥結,分析問題原因,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治措施,確保問題類型不少、項目不漏。對于1、2、3類問題,要利用遙感監測、耕地衛片監督等基礎數據,綜合運用無人機、鐵塔視頻探頭、實地踏勘等多種監測監管手段,逐項目開展排查整治。資源分局要認真組織我區轄區范圍內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對各街道、青口鹽場的督促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專項整治方案和摸排情況報告及時報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2月10日)
依據部省市明確的處置標準和政策要求,對照問題清單,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倒排時序,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整治任務。對邊整治邊發生的違法違規問題,從嚴從重查處,堅決遏制新增。
資源分局會同各街道、青口鹽場要對照本地區問題清單,按照既定整治計劃和整治措施,逐個問題項目跟進落實,完成一個銷號一個。采取“零容忍”態度,加大對違法建設占用耕地的查處力度,督促臨時用地占用耕地期滿后及時復墾到位,對2、3類問題中涉及的已立項未驗收和已驗收未入庫的項目按照整治要求進行復核,杜絕“自帶硬傷”項目流入儲備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在2023年12月1日前匯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資源分局要對照我區問題清單,按照序時進度,抓好整治落實。加強對各街道、青口鹽場的督促檢查,確保列入清單的事項件件有著落。要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規定、規范工作流程、細化技術標準。自查自糾情況在2023年12月10日前審核匯總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
資源分局會同各街道、青口鹽場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工作各項要求,鞏固來之不易的專項整治成果,切實把嚴的管理、嚴的要求落實到日常工作中、貫穿到每個環節,不斷提升管理能力。認真總結專項整治成效,組織開展“回頭看”,對排查整治情況進行再梳理、再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從嚴查處新發生的耕地占補平衡違法違規問題;進一步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補充耕地項目的全流程監管,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對耕地保護的認知度、參與度,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資源分局要及時總結做法和經驗報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街道、青口鹽場要將整治工作成果和改進工作情況于2024 年5月1日前報送資源分局,我區整治工作成果和改進工作情況于2024年5月10日前報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落實
成立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各街道、青口鹽場落實排查整治任務情況。領導小組由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紀工委分管負責同志、資源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財政局、社會事業局、資源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各街道、青口鹽場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各街道、青口鹽場抓好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審計等部門的貫通協調機制作用,協同配合糾治突出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資源分局分管負責同志兼辦公室主任;紀工委、財政局、社會事業局、資源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各街道、青口鹽場各明確一名相關業務負責同志作為專班成員。
(二)加強統籌協調,提升工作實效
各街道、青口鹽場要將專項整治同審計指出問題整改、耕地保護督察、土地衛片執法發現問題整改結合起來,一體部署、一體整改,切實提高整改工作質效。資源分局主要負責補充耕地項目的排查整改工作;社會事業局主要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排查整改工作,負責位于河道管理范圍內項目的排查工作;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位于生態保護紅線內項目的排查工作。
(三)嚴格督促檢查,嚴肅監督問責
領導小組將加強對各街道、青口鹽場專項整治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對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的,予以公開通報;對禁而不止、頂風違紀、弄虛作假,瞞報漏報、壓案不查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厘清問題性質、責任主體,及時移交問題線索,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構建多部門齊抓共管、嚴抓嚴管的耕地保護工作格局。
附件: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