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75490773/2025-00113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工商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綜合行政執法局 | 文號: | 無〔〕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發布日期: | 2025-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規范2025年“五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
關于規范2025年“五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全區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五一”假期將至,為切實維護節日市場價格秩序,營造良好的節日消費環境,現對全區經營者和相關單位作出如下價格提醒告誡:
一是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經營者要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是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實行明碼標價,做到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發生變動時,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是規范銷售價格行為。各醫藥、景區、商場、餐飲、賓館酒店、超市、農貿市場、停車場等經營者不得趁節日期間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服務行業經營者要履行價格承諾,價格如有變化的,需告知并明碼標價,嚴禁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四是杜絕價格欺詐行為。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應當明示折價、減價的基準,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借助技術手段,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交易;嚴禁低標高結、虛假折價、減價、誘導交易、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
特此提醒全區廣大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自查自糾,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群眾積極監督,若發現違法違規線索,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投訴舉報。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