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完全生活自理障礙、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礙和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除了等級,還有哪些事項需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停工留薪期(含停工留薪期延長)、舊傷復發(有異議的)、輔助器具配置都可以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