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75490773/2020-00187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黨政辦公室 | 文號: | 無 | ||
成文日期: | 2020-04-26 | 發布日期: | 2020-04-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解讀:開發區財政投資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 |
解讀:開發區財政投資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
《開發區財政投資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已于2020年4月26日印發,為了便于各相關部門更好的理解該辦法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就《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我區《財政(國有)投資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時間較早,部分內容滯后于國家發改委2018年6月頒布的《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發改委令第16號),在執行中出現了限額小、發包工作量大、效率不高等問題。為解決上述問題,保障我區限額以下工程規范、高效發包,遵循“放得開、管得住”的思路,研究制定了《開發區財政投資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適用主體。《管理辦法》適用于開發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限額以下使用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各類工程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及配套工程、房屋道路維護維修工程、展覽展示工程、廣告制作發布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等)的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必備設備及材料的采購。
(二)適用限額。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下的項目;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下的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測量、檢測等工程咨詢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
(三)發包方式。發包人根據工程的性質、資金來源、金額以及緊急程度等,自主決定發包方式。發包方式主要有:簡易招標、預選招標、邀請招標、詢價比選和直接發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