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名稱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
二、部門職能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區黨工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二)根據市監委授權,依法對全區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進行審查調查并依法作出處置。
(三)向市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巡察辦”)和區黨工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委巡視辦”)、市委巡察辦、區黨工委和區黨工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指導督導、服務保障區黨工委巡察工作,具體組織區黨工委巡察組開展巡察工作,推動建立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和派駐監督的協調銜接機制;承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督辦區黨工委、區黨工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以及巡視巡察反饋和移交事項;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巡察工作人員;完成省委巡視辦、市委巡察辦、區黨工委和區黨工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上級審計機關和區黨工委管委會的有關審計、財政經濟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對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區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五)主要負責全區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事項的督促檢查、軟環境和機關作風建設。負責對區黨工委管委會全區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事項的進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提出整改、獎懲等建議;負責全區軟環境和行政機關的工作作風建設及考核工作。
(六)承辦區黨工委管委會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班子成員情況
張仲平同志主持區紀檢監察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區黨工委巡察工作。
李永紅同志分管綜合、信訪、紀檢監察、巡察工作。負責黨支部、工會工作。協助張仲平同志分管區黨工委巡察工作。
殷振邦同志分管審理、審計、督查工作。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辦公地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601號新海連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