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防震減災、人防、農路等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建筑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工程造價備案管理。
(三)承擔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文明工地和優質工程創建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區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特殊工程的消防驗收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管理、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負責區內政府投資市政道路、橋梁、綠化及市政道路配套的雨水、污水、交通信號燈、電子警察、路燈、標識標線、雨污水提升泵站等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企業水、電、氣等需求的配套服務工作;負責供熱、供電、供水、排水、燃氣、通信等行業協調管理工作。
(五)承擔推進區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建筑節能、地震群防責任。負責建筑節能等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負責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
(六)協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指導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工作;指導農民住房改善工作;指導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擬訂征收方案和辦理房屋征收決定工作;負責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的征收與補償行為進行監督。
(八)承擔區市政維護、綠化養護、環衛保潔的管理責任。負責園林綠化、環衛事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環境衛生、市容環境相關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編制、執行年度城市維護收支計劃。
(九)負責房地產開發市場的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指導與監督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和老舊小區改造管理協調工作。
(十)配合開展區域內總體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等編制工作;負責項目方案審核工作。
(十一)依法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規劃建設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指導、考核。
(十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規劃建設等行政審批事項、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的監管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十三)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統籌增強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人員力量,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十四)完成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8個):綜合處、建設交通管理處、規劃管理處、市政管理處、公用服務管理處(燃氣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處、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房產管理處。
直屬事業單位(6個):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開發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開發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開發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所、開發區政府投資工程服務中心、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
部門負責人:陳敬陽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辦公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601號新海連大廈14樓
聯系電話:0518-85882678,傳真:0518-85882601